一朵花,开得正艳,却是一株歪茎,在整片花园中显得那么不协调,打破景观一致性,害群之马。所以应该将它连根拔起然后丢弃吗?但是它为什么会长歪呢,是周围的花挡住了它的阳光,植物的生长本能让它偏向缝隙中遗漏下来的一丝阳光;又或者是泥土中的根茎收到周遭其他根茎的阻挠,只得曲向求存。那么到底是要维护集体的利益除掉一枝花,还是要深究因果惩罚所有牵涉之物。
一名杀手,游离于法律之外,连续杀人,只为维护自己所认为的正义。每次作案之前都会发出一张“死亡通知单”,似乎是在对警方进行挑衅,又似乎是一种宣告定罪的仪式。他犯罪了吗,可是他所裁决的都是法律无法定罪的有罪之人;他没有犯罪吗,那么现有法律岂不是形同虚设。再深层次一点,罪与非罪从何界定。这部作品对罪与正义的思考,注定了它的境界之深。
从小我们被灌输的论调,一概是“遵纪守法人人有责”之类的论调。此处我并无意要推翻或者怀疑这种论调。从根本利益上考虑,法律无疑是某个时期内,生活与同一片地域的人们,获取稳定生活的最简单高效的手段。但就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,法律总不能面面俱到,那些利用手段避开了法律雷池,侵占别人利益以饱私囊,丑陋之心昭然但是没有留下任何治罪线索的人,该怎么办呢。什么都办不了。
是的,这就是生活的现实。当我从前第一次意识到,世界不是非黑即白那般分明,以往所认定的所深信不疑的瞬间在眼前模糊起来。当既定的世界观被某些东西打破,要么重生要么堕落。想起在印度的妇女地位低下,这仿佛已经成各国人们的谈资。而对那些妇女来说,可怕的除了低下的地位本身,更为甚者,是她们将此现象纳入了她们所认为的“传统”,所认为的“正常”,她们的世界观没有东西可被打破。世界远非黑白对错非一即二般的如此简单明了,法律这个简单规整的“应用层”之下,封装着更为复杂难以分析的“系统层”——因果循环,善恶界定。
书本身剧情安排不错,有精彩的推理,有跌宕的起落,有靠谱过硬的心理学分析。本来应该我应对对它给予高度评价才对,可是,肤浅的我终究敌不过一种比较广泛的心理病——外来的和尚好念经。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总是觉得它有一种不可抹去的土鳖气息,甚至于书中所出现的某个感叹号我都会觉得土掉渣。但是如果将书中所有角色换成日本人,时间发生的地点挪到日本,可能我会真如书本所打的广告那般,将它提高到与《白夜行》相媲美的高度。
没办法,我就是如此肤浅,我深知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,也深知自己有普通人可能会有的通病,也知道将来当我回首再看这篇博客,可能会露出像我对待咿呀学话的小孩那般的微笑,然后我会知道今天所思所想所说所作所为皆是处于年少轻狂。不过幸好,我也没有打算要将博客写成一篇圣经,我也没有想要一堆人来对我膜拜洗地。一切尽是有感而发,所有文字都只是此时此刻此地思想的承载而已。幸好我仅仅是打算记录最真实的相反,所以我无需做作无需搜肠刮肚编造不属于自己的思想,无需粉墨登场。轻轻松松,难得如此。
一切尽是有感而发。
以上